(一)暫停、減容、一復、全復用戶需提前5個工作日攜帶申請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
(二)銷戶:居民用戶攜帶交費憑證且費用結清為零,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企事業用戶攜帶申請且費用結清為零,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
(三)更名、過戶:居民用戶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及房屋有效證件,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企事業用戶攜帶申請、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
(四)改類:用戶攜帶申請到到所屬供電站營業廳窗口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