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黑龍江省總工會、鶴崗市總工會、龍煤集團工會系列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精準識別困難職工,特制定本方案。?xml:namespace>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檔立卡,對困難職工進行精準識別,了解困難職工狀況,分析致困原因,摸清幫扶需求,明確幫扶主體,落實幫扶措施,開展考核問效,實施動態管理,構建全礦區幫扶信息網絡,為精準幫扶、精準解困脫困奠定基礎。
二、調查摸底對象
公司所屬各基層單位中確立合法勞動關系的在冊職工和退管系統職工(退管系統職工檔案不錄入到全國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按全國工會幫扶管理系統檔案模式單獨建立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
三、清理對象
此次清理對象為已建檔的困難職工。對已納入各級工會“全國工會幫扶中心管理系統”中情況不明、超出標準、死亡、脫困、戶口遷移、工作變動、本人申請退出等不符合建檔條件的人員在幫扶工作管理系統中的備注上加以注明后及時刪除或者注銷(帶有幫扶信息的只能夠注銷)。
四、困難職工界定標準及救助對象
調查摸底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困難職工:
㈠連續6個月以上家庭實際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50元),未經政府救助,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㈡家庭人均收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50%(825元)以內,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㈢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1650元)(含)以內,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㈣家庭人均收入超過低保標準3倍(1650元),但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資性凈資產+儲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的條件
中央財政、省財政救助資金可救助以上困難職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家庭,不得給予幫扶救助:擁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擁有商業店鋪或雇傭他人從事經營活動的;子女進入高收費私立學校或自費出國留學的;非受雇傭經常使用機動車輛、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有吸毒、賭博、酗酒以及其他犯罪行為的;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弄虛作假、不據實申報家庭人口、收入和支出情況的。
五、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收入核算方法
總工辦發(2016)36號文件第三條所稱困難職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總人口”。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總收入-繳納所得稅-社會保障支出。家庭總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性收入(如利息、紅利、房租收入等)、轉移性收入(如養老金、離退休金、社會救濟收入等)。家庭總人口原則上以戶籍為單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計算。
困難職工家庭的困難標準衡量。總工辦發(2016)36號文件所列困難職工家庭困難標準均應考慮收入支出差額與當地低保標準比較,必要支出費用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重大意外災害等引起家庭困難的支出費用。其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是以戶籍地政府認定的低保戶為準,且滿足“經政府救助后生活水平仍低于低保標準”條件。“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是人均收入以困難職工工作地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為準(沒有低收入標準的應控制在當地低保線上浮50%以內),且滿足“(家庭可支配收入-由于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及其他特殊原因等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條件。“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含)以內,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是指“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傷害,責任賠付不能及時到位或無責任賠付方的家庭”“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而產生數額過大的救助費用,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發生自然災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傷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損毀嚴重,導致基本生活暫無著落或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3倍(含)以內的家庭,應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的條件;人均收入雖超過低保標準3倍,應符合(家庭可支配收入+投資性凈資產+儲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費用)/家庭總人口≤當地低保標準的條件。
六、困難職工建檔所需材料
㈠格式統一。按照鶴工辦發(2017)8號文件要求,每一戶困難職工的檔案都要6個附件完整。
㈡精準識別。各基層工會負責本單位入戶調查工作。入戶調查結束后,調查人員應當填寫《困難職工檔案表》,并由調查人員和申請人(代理人)分別簽字。
1.已領取《低保證》的困難職工,須附上《低保證》復印件。
2.家庭成員中有殘疾的,須附上《殘疾證》復印件。
3.填報了家庭成員關系信息的,必須附上所填報的家庭成員《戶口本》復印件。
4.申請人計算人均收入時,對連續六個月,年滿18周歲至退休年齡段具有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的家庭成員(在全日制學校讀書學生或喪失勞動能力、殘疾、患精神病的除外)要計算其收入,收入按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鶴崗市現行低保標準為550元)。
5.意外致困的困難職工除提供以上困難職工的申報要求所需材料外,還須提供:
(1)患重大疾病的職工: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醫藥費發票等復印件(一年內的花費票據)。
重大疾病包含:癌癥、尿毒癥、白血病、腦中風、器官移植后抗排異藥物治療、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急慢性重癥肝炎、重癥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重癥心臟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冠狀動脈旁路手術、急性心肌梗塞等)、耐多藥肺結核、殘疾(含一、二級精神病人)等病種。
(2)因各類災害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需提供發生災害經過的相關證明材料。
七、方法步驟
按照“統一標準、分級負責、精準識別、一戶一檔、動態管理”的原則,為困難職工建立檔案,并向其發放聯系卡。
㈠基數精準。精準識別工作要貫穿于解困脫困工作始終,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動態調整的原則。各基層工會負責本單位入戶調查工作。調查人員要準確掌握該職工家庭成員、經濟收入、致困原因等情況,要到申請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和實際生活狀況。根據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了解其真實性和完整性。(由于工會工作人員對困難職工家庭財產情況無查詢權限,困難職工需書寫承諾書)
㈡對象公示。入戶調查后,需對單位困難職工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評定,對評議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在單位張貼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內容應包含戶主姓名、家庭人數及收入、困難情況等,詳見《困難職工公示》。公示期滿后,單位工會應出具《困難職工公示無異議證明》,上報至資金使用單位留存。
㈢檔案信息完整。各級工會按照《鶴崗市總工會辦公室關于轉發<黑龍江省總工會關于困難職工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工作方案>的通知》(鶴工辦發〔2017〕8號)要求,對困難職工建檔立卡。
㈣制定計劃。在上級工會指導下,確定幫扶單位和幫扶責任人。由基層工會和幫扶責任人結合困難職工需求和實際,與困難職工一起制定幫扶計劃和幫扶措施,填入《困難職工檔案表》,由困難職工簽字確認;發放《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聯系卡》,建立幫扶臺賬。
㈤數據管理。建檔工會將《困難職工檔案表》信息完整錄入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并對困難職工信息及時更新,實現檔案動態調整。
八、工作要求
㈠加強組織領導。困難職工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工作是精準幫扶工作的基礎和前提,各基層工會一定要高度重視困難職工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工作,分管領導要親自抓,精心組織部署,加強指導協調,抽調專業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㈡強化宣傳培訓。各基層工會要按照礦區工會的統一部署,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要把建檔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識別標準、識別程序等相關政策宣傳到各級工會和每位困難職工中。要認真組織相關業務培訓,確保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工作規范有序。
㈢保障工作條件。各級工會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用于開展困難職工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工作必需的宣傳培訓、材料印制、數據錄入及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支出,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㈣嚴格督查考核。要按照“礦區工會抽查,礦、廠(處)核查”的方法,開展專項督查,考核工作進度和工作質量。
附件:一、《2017年鶴崗礦區困難職工生活狀況調查表》
二、建立困難職工檔案所需材料:
1、困難職工申請書
2、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
3、困難職工公示
4、困難職工公示無異議證明
5、困難職工檔案表
6、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聯系卡
鶴崗礦區工會
2017年10月12日?xml:namespace>
附件1
困難職工申請書
工會:
我叫 ,是 單位的 (在崗職工、待崗職工、長病職工、內退職工、農民工)。家庭:
(說明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和收入情況),現因 (說明困難原因等)造成生活困難。現特向 工會申請列為困難對象給予困難幫扶救助,懇請批準!
同時特別聲明:以上申請所說明的情況內容屬實,并愿意承擔失實責任!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家庭成員工資收入證明
同志是我單位 職工(在崗職工、待崗職工、長病職工、內退職工、農民工),其前6個月的月均 (待崗工資、生活費、失業金)為 元,月均實發工資(待崗工資、生活費、失業金) 元。
經辦人聲明: 本單位提供的以上證明內容屬實,并愿意承擔失實責任!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申請困難職工所在單位
或其勞資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困難職工公示
本次本單位共有 戶申請成為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對象并提出困難救助。根據《關于規范困難職工建檔立卡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位會員如有異議的,請在 年 月 日前向本單位工會反映。
公 示 內 容 |
申請人 | 家庭成員(人數) | 申請人 月均收入(元) | 家庭月人均 收入(元) | 致困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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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會聯系人:
聯系電話:
工會(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困難職工公示無異議證明
工會:
我單位本次共有 戶申請成為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對象并提出困難救助。根據《關于規范困難職工建檔立卡工作
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
特此證明。
工會(章)
年 月 日